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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广西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

发布时间:2017-1-2 13:34:51   点击数:

今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执行

10月31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从11月1日起,全区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据了解,11月1日起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33项,分别为民政部门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海关部门报关员资格考试费,旅游部门的入境签证费等,以及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体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部分收费。

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4项,分别为农业部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海关部门的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林业部门的森林植物检疫费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对公布取消和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网站及收费场所公布取消和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信息,并将减收增支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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