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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朋友说在桂林做假烟生意很挣钱

发布时间:2016-3-18 12:06:05   点击数:
听朋友说在桂林做假烟生意很挣钱,这伙人便纷纷来到这里“淘金”

据交代,陈某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6月期间,以几元钱的低价从张某、王某处购进假冒注册商标伪劣香烟共计7万多条,总案值达300多万元,并按市场价将假烟销售给赵某、唐某、杨某(另案处理)等香烟零售商以及一些不具备烟草售卖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从中非法获利10多万元

赵某从去年6月至12月间,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向陈某购买假冒伪劣香烟3864条销售;唐某从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间,从陈某处购买假冒伪劣香烟1194条进行销售案发后,张某退交赃款14800元;陈某退交赃款.5元

这伙销售假烟的贩子共5人,分别是陈某、王某、张某、赵某、唐某,他们来自湖北、福建、湖南等地

去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分别将陈某、王桂林日报社地址某、张某、赵某、唐某等假烟贩子抓获归案,并从王某的租住屋内扣押假烟1394条,以及扣押陈某购、销假冒注册商标伪劣香烟的原始记录本23本

雁山区法院认为,陈某、王某、张某、赵某、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分别判处陈某、王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多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8307元

俗话说:“坏事做多了,迟早有一天会遭报应的”从2006年至去年6月份,一伙贩子长期在桂林市场销售红梅、甲天下、555等牌子的假冒香烟,数量达7万多条,假烟贩子从中非法获利10多万元,严重扰乱桂林日报社简介正常的烟草市场秩序6月16日,这伙烟贩子全部以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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