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南宁市市本级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从年8月开始启动,分为前期准备、方案审批和报备、方案实施和评估验收4个阶段。目前已经进入第三阶段方案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10月。
按照要求,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都纳入改革范围,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四大重点行业事业单位也一并列入改革范围。在职能和机构调整方面,要求实行政事分开,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今后除执法职能外,其他行政职能不再交由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剥离后,事业单位不能再用“委、办、局、处”等称谓。改革后机构总量要有所减少。南宁市此次改革没有增加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限额;核减事业单位21个,增设市直机关内设机构20个,机构总量减少1个。
会议透露了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路径。本次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共有52个,其中:15个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期间暂维持不变,待下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时再统筹推进;原列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继续承担原职能,按改革要求规范名称;36个涉及职能整合和编制调整的事业单位中,20个单位只转职能不转机构,16个单位职能整合到主管部门转为内设机构或并入相关机构。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安排,加强统筹指导,对确定划转的行政事项、资产移交等,要担起责任,确保步伐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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