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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提供资金

发布时间:2016-3-21 17:19: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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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402室

传真:0773—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招商局

电子邮箱:

八、项目联系方式:

1.桂林市秀峰区招商局

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七、报名日期至2010年8月3日止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秀峰区路口物流中心

四、合作方的资质及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仓储物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项目投资估算:6000万元人民币

五、建设规模:一期用地200亩左右,拟建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仓储、物流中心及配套设置

联系电话:6

三、项目合作方式: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土地,以租赁形式提供给投资方经营租赁期限为10年投资方提供资金,开发建设和经桂林日报投稿营投资方享有土地租期年限内经营权

邮编:

2.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秦明社

二、项目位置:桂林市秀峰区琴潭园区规划的路口村,位于秀峰区与临桂县交接处

联系电话:0773—,3,6

联系人:路春玲何静

201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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