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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春节期间这些区域禁燃限放烟花爆

发布时间:2020-11-5 16:56: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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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是人们表达节日喜庆的方式之一

但是

春节期间大量

或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也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

所以根据年2月1日实施的

《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今年春节期间

南宁市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假期前后

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

对全市烟花爆竹开展源头治理工作

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进行查处

同时加大巡查力度

严格惩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具体范围禁止燃放范围:

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邕武路、安武大道、高新大道、罗文大道、西明大桥、江南大道、沙井大道、那历路、那洪大道、友谊路、国凯大道、银海大道、玉洞大道、那安快速路、邕江南岸、彩虹路、新兴街、银峰路、汉林街、和平二街、和平三街、仙鹤路、邕江南岸、仁福大桥(规划)、临仙路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含环线道路,不含公墓)

注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范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南宁绕城高速公路、南宁绕城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梁村大道、那元路、汉林街、和平二街、和平三街、仙鹤路、邕江南岸、仁福大桥(规划)、临仙路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

注意: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

在烟花爆竹的限放区内,只能够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时段: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7:00至24:00;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除此之外,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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