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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南宁一大学生骑电动车不守交规撞死六旬

发布时间:2017-1-16 11:20:51   点击数:

↓↓↓大学生骑电动车不守交规撞死六旬老人

南宁一名六旬老人推电动车在路边行走,不料却飞来横祸。20岁的大学生蓝某骑着一辆电动车搭乘女友梁某经过秀厢大道澳华花园小区附近时,撞上65岁老人黄某,黄某经抢救无效身亡。25日上午,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蓝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案。

马山人蓝某今年20岁,是南宁一名在校大学生。6月8日22时12分左右,蓝某骑电动车搭载女朋友梁某,沿着秀厢大道南侧辅道非机动车道自西向东行驶。当车行驶到秀厢大道澳华花园小区对面路段时,由于蓝某没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其驾驶的电动车与同向的65岁黄某及黄某推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黄某被撞倒在地身亡。

虽然蓝某在法庭上表示,当时他是因为眼睛里飞进东西才撞上黄某,而且事故发生后他也赶紧将黄某搀扶起来,并按住对方的人中,还让别人帮忙拨打和,但已无济于事。事后,南宁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依法对黄某进行尸体检验,结论为黄某系因颅脑损伤而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蓝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蓝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蓝某要求路人报警,并留在原地等候公安机关,系自首,而且蓝某积极救治被害人,赔偿家属,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建议予以从轻处罚。

蓝某的辩护人称,蓝某家是低保户,事故发生后,蓝某一家为黄某支付医疗费3万多元、丧葬费2.1万元。且蓝某是初犯,主观上不是故意的,是过失犯罪,家庭又属于贫困户,又有自首行为,犯罪情节较轻,也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蓝某适用缓刑。

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电动车撞人就跑伤者盼寻肇事者

在南宁,电动车是很多人出行的交通工具,路上车多的时候,偶尔发生磕磕碰碰本来也不稀奇,不过市民李女士在上班路上遭遇的一起磕碰事故,却让她非常气愤,李女士不仅受了伤,她说自己还寒了心。

因为骶骨骨裂、尾骨断裂,从事发到今天,一个星期过去了,李女士医院的病房里卧床休养,连翻身都困难。李女士说,事情发生在21日早上。

事发路段附近的一个探头记录下了事发过程。监控显示,当天早上8点06分的时候,李女士骑车经过明秀东路。8点06分50秒,在经过明秀园湖北路路口的时候,一个身穿灰色上衣的男子骑着一辆黑色的电瓶车,左拐弯时撞上了内侧的李女士,李女士倒地不起。8点06分53秒,这名男子骑着车离开了现场,没有对倒在地上的李女士采取任何措施,整个过程似乎没有一丝犹豫。

“当时我痛得在那里直哭,然后正好有一个男的过来,他就拿我的电话叫我打给我家人,那个男的在那里等了好久,他怕过路的车再压到我。”李女士说。

(红圈内最右上角男子)

在热心的陌生人和赶来的交警的帮助下,医院救治。警方将根据监控录像继续寻找肇事者,而李女士更希望肇事者能主动站出来面对自己闯下的祸。

来源:南宁晚报、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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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汤洁葵编辑:玲子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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