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少年时期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他跟随奶奶在家生活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管教,奶奶又管不了,苏某从小就厌学2011年,16岁的苏某就读高中,但他经常外出游荡,结交社会闲散人员,走上犯罪道路:因伙同他人涉嫌盗窃罪,他父母代为赔偿了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公安机关为使苏某完成学业,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核心提示:资源县一男子刚服完刑出狱,又被民警给了抓了回去,民警以漏罪为依据将他刑事拘留12月25日,这名男子苏某因盗窃罪被资源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令人遗憾的是,苏某依然不思悔改,2011年11月17日,苏某伙同在桂林市认识不久的桂林日报电话两位男青年,窜至资源县镇中路一家店铺盗窃,盗得3000元现金、一块手表、一台笔记本电脑、6条香烟,路过的店主赵某夫妇发现店内有异常情况而开卷闸门查看,苏某携带盗得的现金、手表及笔记本电脑往卷闸门逃跑,被赵某夫妇在门口抢下笔记本电脑,却没抓住他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申艳 通讯员傅荣贤李国伟)资源县一男子刚服完刑出狱,又被民警给了抓了回去,民警以漏罪为依据将他刑事拘留12月25日,这名男子苏某因盗窃罪被资源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2月25日,资源县人民法院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苏某犯盗窃罪,鉴于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并赔退了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且能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决苏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桂林日报联系电话金2000元,宣判后其家人叹息不已
今年1月10日,民警获悉苏某回家,上门将他抓获,他才刚刚出狱不久通过审讯,苏某交代了在资源县镇中路那家店铺盗窃的经过,民警以漏罪为依据将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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