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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已购公房上市交易三步走,卖房要补公摊费呢!》
圈小探:手续繁杂、收件材料重复、办理时限过长;年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关不动产登记职能、流程和要求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些都是以往南宁已购公房上市遇到的部分问题,影响交易不能效率完成。如今好了,有了新修订的《南宁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步骤简化到三步,更加及时有效地完成相关交易。(不过有些不允许交易的,本文提及,还是继续严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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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宁晚报报道,近日,新修订的《南宁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颁布施行,明确出售的公房要补交公摊,规定已列入征收范围的未购买公摊面积的已购公房,将分两种不同情形补交购买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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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亮点
●被征收公房按不同情况购买公摊
《办法》中的“已购公有住房”,指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以成本价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购买的单位公有住房、直管公房以及单位全额集资建设的住房。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应当向相应管理的住房制度改革管理机构办理购买分摊的共用部分建筑面积核定手续。同时,规定公房列入征收范围后,需购买公摊的相关规定。
例如,已列入征收范围、未上市出售且未购买公摊的已购公有住房,按照楼栋各户购买的公有住房时实际缴款的综合平均价购买公摊。
已上市出售但未购买公摊的已购公有住房,按照征收当年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来购买公摊。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流程繁变简
按照原《办法》,市民在申请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流程要分五个步骤完成。即要经过房改部门提出申请,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待审核后再补款,之后交易双方才能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普遍认为,这些上市出售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繁杂,甚至存在收件材料重复、办理时限过长的问题。此次修订后,南宁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流程大大缩减。(三步即可)
●土地出让价缴纳由国土部门制定
在已购公有住房交易环节中,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直接涉及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对如何缴纳,缴纳比例是多少,备受群众北京中科医院是假的吗北京哪家医院是最好的白癜风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