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年春节前夕,南宁市森林公安局迅速部署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体民警认真履职,在全市范围内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饭店酒楼、养殖驯养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硬核”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并取得阶段性胜利。
截至3月2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出动警力人次,车辆辆次,清查花鸟市场、农贸市场、海鲜市场、买卖动物店铺摊点等场所处/家,整治花鸟市场、农贸市场、海鲜市场、买卖动物店铺摊点等场所处/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清查次,开展防疫情和普法宣传教育人次,收缴自治区级保护野生动物只/条,救助国家级保护动物3只/条,缴获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制品件。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紧的关键时刻,为了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根据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决定对以下违法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
一是非法猎捕、杀害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三有”(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行为;
二是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以及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三是非法收购、运输、携带、邮寄、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四是在网络平台、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酒楼、会所、农家乐等餐饮行业、交易场所等地点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行为。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有发现以上违法犯罪线索,请拨打南宁市森林公安局举报-
也可以到南宁市森林公安局(